因工作需要,广安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警务辅助人员7名(限男性),其中勤务6名,专业技术人员1名(限化工类专业)。当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人数时,则按实际报名人数2:1的比例确定招聘名额。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爱岗敬业,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年龄18周岁-35周岁(1987年5月6日以后出生,2004年5月6日以前出生);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应聘人员须身体健康,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色觉异常,无纹身;裸眼视力4.6以上或矫正视力在5.0以上;勤务岗男性身高不低于1.73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
5.拥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信网查询),(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有摩托车驾驶技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6.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公安机关规定的根据岗位需要其他条件。
(二)禁止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曾在本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自行辞职不满1年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7日至2022年5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广安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政治处213室(广安市前锋区奎阁街道石滨路7号,可乘坐3路公交至奎阁街道办事处或10、15路公交至奎阁派出所,步行至我局);
3.报名资料。应聘人员需持本人户口簿、有效公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等证件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学籍查询证明、1寸证件照两张(白色背景),并如实填写《广安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4.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二)体能测试
应聘者本人同意签订免责声明后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项目为长跑(男子2000米)、4×10米往返跑两个项目。
体能测试成绩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的标准组织实施,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心理测试。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结论为“正常”的参加笔试。心理测试结论为“异常”的,不再参与其他测试环节,退出本次招录。
(四)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按40%计入个人总成绩。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无指定参考用书。
(五)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按60%计入个人总成绩。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个人形象、语言组织能力和表达能力。
(六)政审
以笔试、面试的个人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政审人选,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
综合成绩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招录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
按照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
(九)聘用
对符合聘用条件且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招聘对象,试用期为两个月,其中岗前培训一个月,随岗培训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
1.勤务岗人员不低于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专业技术人员享受特殊岗位津贴,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广安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执行;
2.在单位工作满6个月的,方可享受广安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研定的生活补贴;
3.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期间按规定配发工作装备;
四、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广安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26-2676012(分局政治处)
监督电话:0826-2676014(分局监察室)
本招聘方案由广安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广安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