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北川羌族自治县决定面向全省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全省范围内(北川羌族自治县除外)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中央机关设在四川省范围内各级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也可报考。
二、考调名额及岗位
考调名额55名。其中公务员27名、参照管理人员28名,具体职位信息和要求详见《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考调岗位为一级科员。报考人员办理完调动手续后,依据考调岗位性质确定身份性质和相关待遇,原身份和待遇不再保留。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过硬,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详见《职位表》);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7月14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年龄限制(详见《职位表》),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部分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详见《职位表》);
4.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14日9:00至2022年7月27日17:00。请报考人员将相关材料电子档以“考调职位代码+姓名”为邮件标题,发送至指定互联网邮箱(详见《职位表》)。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3.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4.本人身份证明(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扫描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6.其他有关证明资料。
以上材料均应按照公告要求的报名材料顺序排序,清晰、完整地扫描成为1个PDF格式文件提供,为确保材料清晰度,建议所有扫描件均不用拍照方式代替。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各考调单位负责,资格初审截至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12:00。根据资格初审情况,7月28日17:00前,通过短信的方式向报考人员反馈是否进入笔试环节。
(三)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每个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考调人数之比不低于3:1。截止报名结束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可适当放宽至2:1,放宽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根据情况,可适当调减考调名额或取消该职位。
(四)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文稿起草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7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通过短信方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3.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考生需持本人考试前48小时内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方可入场参加考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具体以本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为准)
4.笔试加分政策:少数民族或户籍在北川羌族自治县报考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2022年8月3日前(含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将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送交北川羌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审核(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云盘北路21号县委组织部308室,电话:0816—4551620)。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五)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beichuan.gov.cn/)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考调名额之比为3:1(开考比例降为2:1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名额之比按2:1把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考调计划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但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或超过全体考生的笔试平均成绩(无成绩和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2.资格复审时,由本人现场提供报名时所提交材料的原件。
3.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六)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政治素质、理论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等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低于75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七)考察
1.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6:4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按照考调人员名额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并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进入面试考生综合成绩及进入差额考察对象名单。
2.考察工作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组织部统筹,各考调单位负责具体开展,组建考察组到考生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人选政治表现、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和性格特点等。因考察人选不合格产生的空缺,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组织部与具体用人单位研究后确定是否递补。如递补,按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组织部与具体用人单位研究后确定是否递补。如递补,按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调动
1.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考调人员名单并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举报或反映问题者,须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调查线索。
2.公示无异议或经查证不受影响的,按规定程序对其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专项审查。对审查发现的问题,由报考者负责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档案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符或未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取消其考调资格。
3.档案专项审查通过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拟考调人员一般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调出手续。未按要求完成调出手续的,经原单位同意后,可先借用到具体用人单位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北川羌族自治县委组织部不负责协调考生的调动事宜。
五、其他事项
1.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即取消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导致报考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严明考调纪律,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5.本次公开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北川羌族自治县委组织部举报。
本公告和各职位具体条件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6—4551620(北川羌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
监督电话:0816—4821390(北川羌族自治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