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叙永县关于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转任9名公务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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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泥落雁

2022/5/20 1:09:14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我县决定开展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转任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任职位

公开考试转任职位为一级科员,共9名。

二、转任范围

符合公开考试转任条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除外)。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公开考试转任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具体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2年7月15日),工作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当月(2022年7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资格复审前取得。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含任职试用期)内的。

7.在现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考生不得报考可能形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中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四、转任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泸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lzsrsks.com/),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9:00至7月18日1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公开考试转任职位、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叙永县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转任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转任单位联系。符合条件的每人限报1个转任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操作,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叙永县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转任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按网上提示的要求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3.资格初审。县委组织部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9日18: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次日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查贯穿转任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转任资格,且责任自负。

4.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2022年8月8日9:00至8月12日24:00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转任计划。

(三)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8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时事、法律、管理、政治理论、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与科技、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水平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转任程序。

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22年8月中旬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查询。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四)资格复审

转任单位负责资格复审,按转任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达不到3:1的,该职位所有人员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暂定于2022年8月中旬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随时关注。

考生持《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或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参公事业)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转任程序。笔试、面试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拟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由转任单位负责组织,在泸州市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转任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县委组织部会同转任单位确定是否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转任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听取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转任单位。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全面核实公务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三龄两历一身份”、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转任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确定拟转任人员。

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县委组织部会同转任单位确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和转任

县委组织部对拟转任人员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转任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考试转任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县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向县委组织部举报。

六、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转任单位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0830-6228116。

监督电话: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管理股:0830-6237139;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17721991996。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830-319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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