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区委编办和区人社局同意,自贡市自流井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招聘岗位及对象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市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对象:具体招聘岗位、条件以及工资福利详见《自贡市自流井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4.有较好的语言文字组织、表达、沟通、协调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不进行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8月3日-2022年8月11日(双休日、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自贡市自流井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地址:自流井区钟云山A区15栋旁);
咨询电话:0813-8106399,0813-8106721。
(二)报名需准备的材料
1.《自贡市自流井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
2.2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有效二代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资质原件(经验证后退回)及复印件1份。
3.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以及自我情绪能力等。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要求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公示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根据面试成绩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单位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根据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度,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解聘
1.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因违纪违法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2.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提前1月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聘用双方协商统一后,予以解聘。
九、疫情防控要求
为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本次自流井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用编外人员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请考生配合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
(一)请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前往报名、面试地点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面试报到前7天从省外和省内有疫情市(州)到返自贡的考生,需提供面试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至少24小时,两次采样均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面试当日前7天从省内无疫情市(州)入(返)自贡和自贡市内的考生,需提供面试报到前48小时内(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另全体考生均按要求提供四川天府健康通和通信行程卡均为绿色,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无呼吸道异常症状且规范佩戴口罩的考生前往面试地点。无法提供有效3天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无或3天1次;非川内或无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检测;采样时间间隔不足24小时;无法查验),无法提供有效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非川内或无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检测;采样时间距离面试报到时间超过48小时;无法查验)及其他疫情防控有关证明的、四川天府健康通和通信行程卡非绿码、体温异常(≥37.3℃)或有其他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身体情况是否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以驻点医务人员判断为准。
(四)凡有以下几种情况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1.报名、面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2.四川天府健康通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3.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4.报名、面试前10天有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家居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6.报名、面试前7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含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考生。
(五)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和面试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其他时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六)报名、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面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审查点完成面试;不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七)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我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资格审查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我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